九江可以用公积金租房么?
导语 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一定的余额来交房租的,具体的规定详见正文。
一、国家相关规定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二、九江市相关规定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1、提取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提取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满1年。
3、提取人及配偶未在本市通过提取公积金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还贷业务的。
三、可提取额度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人及配偶每年可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额度不超过上年实际缴纳房租总额。
2、租住商品住房的,每年可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额度为:租房地在市区(含浔阳区、濂溪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每年最高提取7200元;租房地在各县(市)每年最高提取3600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九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公积金余额查询入口、缴纳证明凭证打印方式、贷款计算器与贷款额度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