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一年一次提取公积金还贷指南

导语 九江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或本市以外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一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款。

  一、办理条件

  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含组合贷款中住房商业贷款)或本市以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二、提取额度

  借款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以当月正常还款本息(以个人征信记录为依据)×12为限。

  三、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一类银行卡。

  3、提取配偶公积金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及配偶一类银行卡。

  四、办理流程

  职工提供材料→中心受理审核→“就近办”窗口→提取金额转入入银行账户

  五、办理时限

  公积金中心当日初审,一般情况即时办理,最长3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核通过后即时支付资金。

  六、办理限制

  1、 职工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不可使用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

  2、 此项业务主借款人可在“手机公积金”APP中办理,但是借款人配偶提取还需到公积金缴存网点办理,同时主借款人要到场授权查询征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九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公积金余额查询入口、缴纳证明凭证打印方式、贷款计算器与贷款额度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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