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材料

导语 申请共青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婚姻状况材料、户籍和就业创业材料等,详见正文。

  共青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材料

  (一)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城镇户籍所在地或务工地所在的社区(村)领取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审批表并按申报保障类别(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分类填报;

  (二)身份信息材料

  申请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

  (三)婚姻状况材料

  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未婚承诺书,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和未再婚承诺,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及未再婚承诺。

  (四)户籍和就业创业材料

  1.申请人为城镇户籍人员的,需提供户口本、一年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审核时仍在正常缴纳),或中心城区稳定就业务工合同及一年工资银行流水清单。

  2.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

  ①中心城区企业务工的,需提供户口本、中心城区企业务工合同及企业用工备案表(或一年工资的银行流水清单)。

  ②行政企事业单位就业人员的,需提供户口本、聘用合同及一年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审核时仍在正常缴纳)。

  3.申请人为外来创业的,需提供户口本,申请人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五)收入情况材料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就业单位出具的收入情况材料;

  2.申请廉租住房,须提供市民政局审核盖章认定有效的市中心城区城镇低保证、城镇特困人员或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证件。

  (六)住房及资助情况材料

  有私房的提供房产证,有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房屋证明,无房的提供现居住房屋情况(如租赁合同)。

  (七)其他必要材料

  如见义勇为、省部级以上劳模、重点优抚人员等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当年度重大疾病或重度残疾申请低楼层的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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