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公积金租房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九江公积金租房提取应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申请人一类银行卡、无房证明、租赁合同等,详情如下。
职工及其配偶申请租房提取的,应当按规定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本人一类银行卡。
3、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租付款凭证。
4、提取配偶公积金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及配偶一类银行卡。
提取人及配偶在缴存地和提取地均无房(不含农房),且租赁住房的。在中心城区(含浔阳区、濂溪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柴桑区)租房的,最高提取额度由7200元/年提高至12000元/年;在各县(市)租房的,最高提取额度由3600元/年提高至7200元/年。
二孩家庭租房提取额度每月提高500元,即:在中心城区(含浔阳区、濂溪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柴桑区)租房,每月提取1500元,全年提取18000元;在各县(市)租房,每月提取1100元,全年提取13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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