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额度怎么计算?
导语 九江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额度计算为借款人及其配偶缴存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低于15万的按15万确定。
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按借款人及其配偶缴存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可贷额度计算低于15万元的,可按15万元确定。具体可贷额度同时根据职工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所需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在我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如将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转入我市公积金中心,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证明合并计算。
3、申请人必须是购买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
4、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政策从2023年6月2日起实施,执行期限至2024年6月2日)。
5、须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了合同登记备案。
6、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且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每月的还款额度不能超过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50%;主借款人月收入必须超过月还款额。
8、申请贷款时,本人及配偶任何一方的贷款或贷记卡,在近36个月内有连续3期或累计6期以上的逾期记录或准贷记卡透支超过180天以上未还记录的,属恶意拖欠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9、须在购房合同备案后12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九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公积金余额查询入口、缴纳证明凭证打印方式、贷款计算器与贷款额度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