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公积金异地买房贷款条件是什么?

导语 九江公积金异地买房贷款条件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每月的还款额度不能超过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50%,详细条件请看正文。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在我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如将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转入我市公积金中心,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证明合并计算。

  3、申请人必须是购买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

  4、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政策从2023年6月2日起实施,执行期限至2024年6月2日)。

  5、须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了合同登记备案。

  6、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且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每月的还款额度不能超过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50%;主借款人月收入必须超过月还款额。

  8、申请贷款时,本人及配偶任何一方的贷款或贷记卡,在近36个月内有连续3期或累计6期以上的逾期记录或准贷记卡透支超过180天以上未还记录的,属恶意拖欠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9、须在购房合同备案后12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九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公积金余额查询入口、缴纳证明凭证打印方式、贷款计算器与贷款额度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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