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导语 九江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买方及其配偶双方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原件,买卖双方的房产交易合同等材料,详情如下。

  所需材料

  1、买方及其配偶双方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单身职工须签署单身声明)。

  2、卖方及其配偶双方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单身职工须签署单身声明)及《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3、买卖双方的房产交易合同、买方支付给卖方的首付款银行凭据或流水原件及约定收款账户银行卡。

  4、经委贷银行线下评估的,需提供委贷银行盖章的预评估报告或正式评估报告原件。

  贷款额度

  1、在中心城区(浔阳区、濂溪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柴桑区)购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100万元/户、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60万元/户。

  2、在各县(市)购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50万元/户、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30万元/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九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公积金余额查询入口、缴纳证明凭证打印方式、贷款计算器与贷款额度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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