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廉租房申请材料(2022)
导语 在线打印的申请表8-1至8-8。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等身份证明。
1.申请表
在线打印的申请表8-1至8-8。
2.身份证明
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等。
3.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未婚承诺书,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及未再婚承诺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及未再婚承诺书等。
4.户籍或就业创业证明
(1)中心城区城镇户籍人员提供户口簿,如申请租金补贴,户口簿需经公安户籍部门确认,并在复印件首页注明户口簿共几页几人,每页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2)非本市中心城区城镇户籍就业人员提供户口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中心城区居住证、中央和省级直管单位,工作地在市中心城区的需提供上级主管单位开具的在市中心城区的工作证明。
(3)非本市中心城区城镇户籍创业人员提供户口簿,申请人注册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直系亲属提供户口簿。
5.低收入家庭证明
申请租金补贴,必须提供民政部门审核盖章认定的市中心城区城镇低保证明、城镇特困人员和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证明。
6.住房及资助住房情况证明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及直系亲属有私房的提供不动产证明,有直管公房的提供租赁证,有单位公房的提供单位出具的房屋证明,租赁私房的提供租赁合同(申请租金补贴须提供已备案的租赁合同),借住或无房的由社区入户调查后出具情况说明,借住房屋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无房产证的由房屋所有人在情况说明中签名捺印。
7.其他必要材料
如见义勇为证明、省部级以上劳模证明、重点优抚人员证明、棚改拆迁证明等。
注:申请人及所有共同申请人、直系亲属的证明材料均须提供。提供的复印件,申请公租房可由申报社区核对原件,并由受理认定人签字后加盖公章;申请租金补贴(即廉租住房),须由原发证单位盖章(住房证明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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