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在补贴目录里的残疾人辅助器具实际购买价格在600元内的,按照100%价格给予补贴,高于600元的,分两档给予补贴,详情请看正文:
《补贴目录》内的辅助器具,实际购买单项价格在600 元(含)以内的,实际购买价格高于相对应辅具补贴标准的按补贴标准的 100%给予补贴,低于相对应补贴标准的按实际购买价格的 100%给予补贴。
实际购买单项价格高于 600 元的,分两档比例给予补贴:
对于 0-7 岁残疾儿童、8-18 岁残疾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未入学)、残疾学生、一户多残家庭的残疾人和享受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的贫困残疾人等重点补贴对象(以下简称“重点补贴对象”),其购买的辅具价格高于相对应补贴标准的按补贴标准的 100%给予补贴,低于相对应补贴标准的按实际购买价格的 100%给予补贴;
其他残疾人购买辅具价格高于相对应补贴标准的按补贴标准的 80%给予补贴,低于相对应补贴标准的按实际购买价格的 80%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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