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收养落户指南
落户条件
对无法确认其亲生父母的非亲生子女落户,必须报请公安刑侦部门采集生物检材进行DNA检验,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确认非被拐卖儿童后,再办理入户手续。
落户材料
公民个人收养未办理户口登记的人员
收养人可以凭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向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弃婴、儿童
由该机构持婴儿、儿童基本情况证明及收养社会福利机构资格证明,向该机构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办理流程
1、根据办理业务所需材料拍照上传;
2、经网上预审通过;
3、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4、审核未通过的,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或向直接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申办地址
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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