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外来务工人员城区落户办理指南

导语 符合落户条件且资料齐全予以批准。申请人向迁入地户户籍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落户范围|

  落户设区市市辖区城镇地域范围内

  办理地点|

  公安机关

  办理时间|

  3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无

  办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符合落户条件且资料齐全。

  【不予批准的条件】落户所需资料不全的。

  办理材料|

  1、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2、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材料

  5、居住证

  6、社会保险凭证

  7、申请报告

  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迁入地户户籍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户籍民警发放《申请落户登记表》,申请人填写户口迁入表格申请。

  户籍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报派出所社区民警进行调查,出具调查报告。报派出所主管领导审核

  派出所主管领导审核,并签箸念见。

  县局户政科和分管局领导对材料进行审批,并签署意见。

  派出所户籍民警对己批准的材料,予以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九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不同落户类型的办事指南、九江落户咨询电话。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