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材料

导语 公民在九江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生活来源)可以申请未婚子女户口迁入。

  公民在九江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生活来源)可以申请未婚子女户口迁入。

申报材料

1、户口簿记载或档案

2、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生活来源)证明;

3、相互关系证明;(能够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原居民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

4、投靠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及投靠方居民身份证

5、已达法定婚龄的子女需提供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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