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材料
导语 公民在九江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生活来源)可以申请未婚子女户口迁入。
公民在九江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生活来源)可以申请未婚子女户口迁入。
申报材料
1、户口簿记载或档案
2、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生活来源)证明;
3、相互关系证明;(能够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原居民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
4、投靠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及投靠方居民身份证
5、已达法定婚龄的子女需提供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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