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落户办理流程

导语 大中专院校录取新生户口迁入和毕业后户口迁入只要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由公安户籍民警当场办理。前往迁入地所属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办理即可。

  一、九江公安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指南

  1、根据办理业务所需材料拍照上传;

  2、经网上预审通过;

  3、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4、审核未通过的,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或向直接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二、户籍窗口办理

  大中专院校录取新生户口迁入和毕业后户口迁入只要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由公安户籍民警当场办理。前往迁入地所属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办理即可。

  派出所决定的事项当场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经核实对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的事项,公安派出所在10个工作日内核查完毕并上报。县级公安机关在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或签署审核意见。

  设区市公安机关审批事项,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按照前款规定时限,将审批材料上报设区市公安机关。设区市公安机关在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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