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监控网上处理操作指南
导语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违法处理业务】→【电子监控处理】进入电子监控处理流程。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违法处理业务】→【电子监控处理】进入电子监控处理流程。
【业务须知】
在该步骤,请用户认真阅读其内容,包括:电子监控处理需要注意的各项内容和相关责任,如下图所示。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选择机动车】。
【选择机动车】
在该步骤,选择需要处理电子监控的机动车。
【违法记录确认】
查看自己目前所有的违法记录。
【接受处理/缴费】
用户确认处罚信息,核对罚款金额及记分是否正确,接受处理后进入【生成订单】。
【生成订单】
已经开通在线支付的地区,可以点击【在线支付】按钮,跳转至支付平台进行缴款。
【注意事项】
1、 用户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前要需要绑定本人或已绑定非本人的机动车及本人的驾驶证。
2、 用户只能处理罚款金额为200元以下的电子监控记录。
3、 用户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后驾驶证累计记分达12分的不允许处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九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违章处理】可获九江交通违章处理办法与处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