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对于曾经领取过失业保险金,目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按规定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九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可获补贴申领指南,包括了申领条件、申领材料、发放时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