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公积金买二手房提取指南

导语 在九江想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二手房应在缴纳契税1年内提出申请,提取额度以缴纳契税时间对应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准。

  受理条件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二手房。

  2、2人(含2人)以上共同购买住房的,共同购买人必须是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3、应在缴纳契税1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提取额度

  1、以缴纳契税时间对应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准。

  2、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实行可取可贷政策。即缴存余额保留可贷额度计算基数,超出部分可提取。取、贷总额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

  3、同一套住房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提取加贷款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

  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证明和付款凭证(房产交易部门出具的税务专用收款凭证)。通过贷款购房的,借款人须授权公积金中心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核实贷款购房情况。

  3、申请人一类银行卡。

  4、不动产登记证书上有两人或多人名字的,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等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其他规定

  1、同一套住房,一年内仅允许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即该套住房购房人已提取住房公积金,自购房提取之日起12个月内,如该住房再次交易,后续购买职工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不得使用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

  办理地点

  公积金缴存网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九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公积金余额查询入口、缴纳证明凭证打印方式、贷款计算器与贷款额度相关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