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无房职工公积金提取指南
导语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规定,我国住房公积金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一、无房提取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1、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2、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3、本人及其配偶在缴存城市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不含农房),且租赁自住住房的。
二、提取额度
1、职工及其配偶在缴存城市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不含农房),且租赁自住住房的,每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12个月内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12个月内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房租支出。
2、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租房提取额度:
在中心城区(含浔阳区、濂溪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柴桑区)租房,全年提取12000元;在各县(市)租房,全年提取7200元。二孩家庭租房提取额度每月提高500元,即:在中心城区(含浔阳区、濂溪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柴桑区)租房,全年提取18000元;在各县(市)租房,全年提取13200元。三孩家庭租房提取额度每月提高1000元,即:在中心城区(含浔阳区、濂溪区、经开区、八里湖新区、柴桑区)租房,全年提取24000元;在各县(市)租房,全年提取19200元。
三、所需材料
1、申请职工身份证明。
2、申请职工本人Ⅰ类银行储蓄卡。
3、提取用途证明材料:
(1)一孩及以下家庭租房的,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二孩及以上家庭租房的,应当提供多子女家庭证明材料(《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
职工提供材料→业务受理→ 中心审核 → 提取金额转入银行账户
五、办理地点
公积金缴存网点
六、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对业务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且材料真实完整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提取支付手续;材料不齐的,向职工一次性告知所需补齐的材料;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告知不予提取的具体原因。
七、友情提示
此业务可在"手机公积金"app中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九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公积金余额查询入口、缴纳证明凭证打印方式、贷款计算器与贷款额度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