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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生育津贴申请材料

导语 九江生育津贴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病例资料、银行账号信息、出生医学证明、个人承诺书等材料。

  附件:个人承诺书格式文本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标准: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月缴费基数)计发,即:用人单位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享受天数。

  1、取宫内节育器的,享受1天的生育津贴;

  2、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享受3天的生育津贴;

  3、结扎输卵管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

  4、妊娠3个月以内(含3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5、妊娠3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含4个月)流产的,或患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6、妊娠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或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7、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胎儿宫内死亡或婴儿出生后死亡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九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津贴】可获生育津贴计算方式、发放天数、进度查询、申请材料及流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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