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不同人群申请落户材料

导语 九江市对中专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生凭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集体户口页)和居民身份证办理落户手续,其他人群申请落户材料详见正文。

  一、留学归国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办理落户手续。

  1.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已注销户口的提供出入国(境)有效证照、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办理落户手续。

  二、中专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生携带以下材料办理落户手续。

  1.毕业证

  2.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集体户口页)

  3.居民身份证

  三、技能人才携带以下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2.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

  四、引进人才落户,可申请将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将户口随同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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