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失业险

办事指南 > 九江失业险
我要办理:
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参保失业保险缴费
九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15-11-03 14:00:39
办理条件

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九江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

办理材料

1、解除劳动合同;

2、原劳动合同;

3、申请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证;

4、照片;

5、缴纳失业保险金凭证。

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到当地社保中心进行失业登记;

2、窗口受理;

3、对失业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

4、符合条件者发予失业金。

我市失业金发放标准分为四个区域:

二类区域为浔阳区、庐山区、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710元/月;

三类区域为瑞昌市、九江县、德安县、共青城市、彭泽县、永修县、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湖口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为670元/月;

四类区域为星子县、武宁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为630元/月;

五类区域为都昌县、修水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为590元/月

办理地点

彭泽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龙城大道726

电话:(0792)5666531

彭泽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龙城大道726

电话:(0792)5663119

湖口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大中路

电话:(0792)6332673

九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点击展开
热点推荐
相关热点资讯推荐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九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可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办理流程与发放标准。

undefined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