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辞退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导语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此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此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73号)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