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驾驶二、三轮电动车有哪些限制条件?

导语 九江驾驶二、三轮电动车的限制条件有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须最低考取准驾车型为“F”的机动车驾驶证上路行驶等,详见正文。

  九江驾驶二、三轮电动车的限制条件:

  1、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在道路上驾驶非机动车。

  2、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在道路上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3、严禁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包括共享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符合驾驶资格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处50元罚款,拒不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其非机动车。

  4、严禁未成年人驾驶电动摩托车,一经发现,一律扣留车辆,抄告教育行政部门并对监护人从重处罚。

  5、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须最低考取准驾车型为“F”的机动车驾驶证上路行驶。

  6、驾驶电动摩托车须最低考取准驾车型为“E”的机动车驾驶证上路行驶。

  7、申领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的驾驶员,必须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8、申领普通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驾驶员,必须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九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上牌】可获九江电动车上牌办事地址、上牌所需材料与违章处罚规定。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