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导语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022年3月29日起,您就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了。由于新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不能在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中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九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获九江个税计算器、个税专项扣除标准、年度汇算计算办法、网上办事入口。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