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购房落户所需材料

导语 在城镇地区,凡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迁入落户。公民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合法途径获得住房所有权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迁入城镇落户。

  在城镇地区,凡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迁入落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包括购买的商品房(含二手房)或合法自建房的房屋产权证、单位出具的公房证明、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租住房租赁合同;本地亲友(含直系亲属、旁系亲属等)拥有合法产权且同意居住的声明。

  公民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合法途径获得住房所有权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迁入城镇落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房屋产权证;

  (二)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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