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中心城区住房限购么?
导语 限购政策还在实施,2018年1月2日,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在中心城区保障首套住房继续实行住房限购政策的通告》,决定继续在中心城区(不含柴桑区)实行限购政策。
一、限购政策还在实施
二、政策依据
2017年7月13日,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在我市中心城区实行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这个文件里的限购时间为2017年7月13日到2017年12月31日。但是到期后,政府会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延长。
2018年1月2日,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在中心城区保障首套住房继续实行住房限购政策的通告》,决定继续在中心城区(不含柴桑区)实行限购政策,并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将《关于在我市中心城区实行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文件中第一条第3款“限购对象”中第(2〉点“非本市户籍购房人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1年及以上在本市中心城区逐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且在中心城区无住房的(限购政策出台后不能通过补缴认定)”,修改调整为“非本市户籍购房人在中心城区无住房的”,并相应调整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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