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基数怎么算
导语 九江市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纳基数详见正文
一、包含人员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二、缴费基数
按统筹地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确定
三、缴费费率
8.8%(含生育保险费0.8%),正常享有个人账户,按年缴纳。
四、其他
原参加“单建统筹”住院医疗保险的,仍可继续选择参加“单建统筹”住院医疗保险,按6.8%费率缴费(含生育保险费0.8%),退休之前不享有个人账户,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在职转退休手续之后划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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