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生育保险能在异地就医吗?

导语 可以,长期外派或出差、学习、探亲等情况,需在异地进行分娩或生育手术的,像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后即可异地就医。

  转诊转院和异地就医

  (一)因长期派驻外地或出差、学习、探亲期间,需在异地实施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的,在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资格认定时,由所在单位和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方可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本细则有关规定申报结算。

  (二)因急诊、急救在异地或本级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用人单位或本人须在3日内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须持医院急诊、急救证明按本细则有关规定申报结算。

  (三)因医疗需要须转到统筹地区内其他医疗机构或统筹地区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的,由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并在3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转诊前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细则有关规定申报结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九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可获生育保险零星报销办事入口、报销条件、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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