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九江八里湖新区招聘巡防人员公告

导语 2023九江八里湖新区招聘巡防人员50人,公安机关七级辅警待遇,单位缴纳五险一金,落实工会、体检福利,包工作餐。

因工作需要,八里湖新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治安巡防队员,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社会面治安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招聘德才兼备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人数:50人;
(二)招聘岗位:治安巡防队员(九江市公安局八里湖新区分局特巡警大队统一管理使用)。
三、工资待遇
参照公安机关七级辅警待遇(单位缴纳五险一金,落实工会、体检福利,包工作餐)。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每年递增考核工资。
四、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2005年11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11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7.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中共党员;
6.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5.因赌博、嫖娼受到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合同制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按报名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方式报名,按照提交报名资料、报名确认程序进行。
1.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投递简历方式(邮件名为:巡防队员+姓名;邮件内容:报名表、身份证扫描件)。邮箱地址:ChH_rlzy@163.com。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日9:00—12月16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结束后将以电子邮件回复的形式进行报名确认,未收到回复确认的,请在2023年12月18日17:00前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792-390652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00)
(二)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基本知识、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相关内容(无指定教材)。
笔试需提供以下证件或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网上打印的《报名表》1份。
(四)面试(总分100分)
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试、体检与考察
体能测试共3项(4项选3项),分别为:
1.10米×4往返跑。
2.纵跳摸高。
3.1000米跑。
4.立定跳远。
现场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可在90分钟后重测1次(考生自愿也可提前进行)。
具体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评分标准》计算成绩)。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与政审考察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以下递补类同)。
1.体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6〕140号)和程序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若体检不合格至多复检1次(考生需在接到体检不合格通知当日起一周内申请复检)。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政审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标准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实施,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考试人员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且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七)公示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资格审查结果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来电、来信、来访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无异议,签订派遣合同后安排上岗。
2.经考试考核并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实行劳务派遣制,与九江承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经试用3个月鉴定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合格的,补发绩效工资)
建立人才储备机制,拟聘用人员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可从进入本次招聘人才储备库相应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排名递补1次,逾期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
3.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或通报其所在单位。对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招聘工作变更的,请予理解。
5.九江承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联系咨询电话:0792-3906521,联系微信:17379220715(九江承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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