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人才落户补贴申请材料有哪些?

导语 九江人才落户补贴申请需提交九江市人才落户补贴申请表、申报对象居民户口簿、申报对象的学历/职称/技能等级证书。

  申报材料

  1.《九江市人才落户补贴申请表》(见附表1);

  2.申报对象居民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3.申报对象的学历/职称/技能等级证书。

  申报对象因户口迁出或社保转移或其他原因丧失资格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补贴发放地人社部门报备,不再享受人才落户补贴。凡发现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及时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处理。同时,3年内不再受理申报对象任何人才项目申报。人社部门和公安部门负责审核申报对象参保及落户情况,第二年、第三年落户补贴发放前需再次审核,符合条件的则继续发放,无需申报对象再次申报。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联系科室:市行政许可服务科;服务电话:0792-8563518)。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九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政策】可获九江人才政策申请指南、人才公寓、生活补贴、落户补贴、人才绿卡申请等内容。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