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九江人才购车补贴申请对象
导语 2023九江人才购车补贴申请对象为地市级领军以上人才,及A、B、C、D、E类人才均可申请,详情如下:
申报对象
全职在九江工作的地市级领军及以上人才。
即A类(国际级顶尖人才)、B类(国家级杰出人才)人才、C类(省部级领军人才)、D类(省部级杰出人才)人才、E类(地市级领军人才)
A类(国际级顶尖人才)
(一)荣誉奖项类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菲尔兹奖、图灵奖、普利兹克奖等国际性权威奖项获得者;美国国家科学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获得者。
(二)头衔称号类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2.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等国家的院士。
(三)工程项目类
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四)职务职位类
近5年,世界500强企业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技术官。
(五)经国家部委认定的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人才。
二、B类(国家级杰出人才)
(一)荣誉奖项类
1.青年科学家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吴阶平医学奖获得者;
2.近5年,中国青年科技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防卓越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3.近5年,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中国专利金奖获得者前3名;
4.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
5.中宣部、中国文联、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颁授的国家级文艺最高奖项获得者;
6.体育项目国家队主(总)教练;获得国际体育赛事前3名的运动员及主教练。
(二)头衔称号类
1.国家级人才计划获得者;国家级中青年专家;
2.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3.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岐黄工程首席科学家、国家岐黄学者,国家级教学名师;
4.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三)工程项目类
国家级人才工程入选者。
(四)职务职位类
1.近5年,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主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2.近5年,世界500强企业总部技术研发负责人或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3名;中国企业100强、全国文化企业30强企业总部董事长、总裁、首席执行官。
(五)经国家部委认定的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人才。
三、C类(省部级领军人才)
(一)荣誉奖项类
1.近5年,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艺术基金获得者;
2.国家级文艺最高奖项提名、入闱者;江西省文学艺术奖获得者;
3.世界技能大赛银铜牌获得者;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银铜牌获得者;
4.体育项目国家队助理(分管)教练;获得国家体育赛事前3名的运动员及主教练;
5.近5年,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获得者第4、5名及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中国专利金奖获得者第4、5 名及银奖获得者前3名;
6.国家部委定期举办的,契合人才主题的各类行业评选、竞赛、成果展示、技术改进等方面最高级别奖项的获得者。
(二)头衔称号类
1.国家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获得者;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3.全国技术能手。
(三)工程项目类
1.省“双千计划”人才工程入选者;
2.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3.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
(四)职务职位类
1.近5年,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分管科研工作)、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副主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
2.近5年,世界500强企业地区总部技术研发负责人或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3名、世界500强企业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主要负责人;中国企业1 00强、全国文化企业30强总部董事会、经理层或相同级别的成员,控股二级公司董事长、总裁、首席技术官;管理资产超过300亿元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
3.国家重点课题项目、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主要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及以上项目研究计划主要负责人;
4.市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相关领域技术研发负责人或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3名;在市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领域相关企业担任高管以上职务,且在我市获取年薪或全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达到上一年度江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倍及以上的人才;
5.头部企业、独角兽企业主要负责人。
(五)经省部级党委、政府或其组织、人社部门与主管部门(联合)认定的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人才。
四、D类(省部级杰出人才)
(一)荣誉奖项类
1.江西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2.世界技能大赛优胜选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的选手;
3.体育项目省队主(总)教练;获得省级体育赛事前3名的运动员及主教练;
4.近5年,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获得者第4、5名;省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获得者;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和一等奖获得者前3名;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省专利奖、省专利转化运用奖获得者前3名(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5.省特级教师;
6.由省部级党委、政府或其组织、人社部门与主管部门(联合)举办的,契合人才主题的各类行业评选、竞赛、成果展示、技术改进等方面最高级别奖项的获得者。
(二)头衔称号类
1.全省名中医;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3.江西省工艺美术大师。
(三)工程项目类
省“高技能高层次”领军人才、“赣鄱工匠”、江西省“能工巧匠” 等其他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或高技能人才表彰荣誉获得者。
(四)职务职位类
1.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
2.近5年,世界500强企业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的技术研发和管理团队核心成员;中国企业100强、全国文化企业30强企业控股二级公司副职或者相同级别的经营管理人才;在管理资产超过300亿元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机构总部担任中高级以上职务的金融专家;
3.在市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领域相关企业担任高管以上职务,且在我市获取年薪或全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达到上一年度江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倍及以上的人才;
4.近5年,省级重点实验室主任、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主任、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5.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企业主要负责人。
(五)经省部级党委、政府或其组织、人社部门与主管部门(联合)认定的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人才。
五、E类(地市级领军人才)
(一)荣誉奖项类
1.江西省文化艺术基金获得者;
2.地厅级党委、政府或其组织、人社部门与主管部门(联合)举办的,契合人才主题的各类行业评选、竞赛、成果展示、技术改进等方面最高级别奖项的获得者。
(二)头衔称号类
1.经官方认定、行业认可、公众知晓的国家级协会会员;
2.江西省技术能手;江西省青年岗位能手;
3.体育项目省队助理(分管)教练;获得市级体育赛事前3名的运动员及主教练;
4.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具有独特技艺且品牌影响力大的中华“老字号”传承人;
5.市级名医、名师、名家工作室领衔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6.九江工匠;九江市优秀专利发明人;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人物;
7.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入选市级科技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三)工程项目类
市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四)职务职位类
1.省级龙头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
2.上年度纳税额在全市排名前十的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上年度出口总额排名全市前十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主要经营管理者;
3.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农业科技园主要负责人;
4.驰名商标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商标博览会金奖产品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5.上年度现汇进资超1000万美元的鼓励类外资项目所属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者;
6.在市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领域相关企业担任高管以上职务,且在我市获取年薪或全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达到上一年度江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倍及以上的人才;
7.瞪羚企业主要负责人。
(五)学历职称类
1.博士研究生;
2.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首席技师、特级技师。
(六)行业资质类
1.入选国家级重点行业、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等相关专业技术类专家库或智库人才;
2.近5年,主持、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的企业标准获得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加入国家级行业协会主持、参与制定团体标准的人才。
(七)经地厅级党委、政府或其组织、人社部门与主管部门(联合)认定的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