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城市禁燃范围
导语 共青城市禁燃范围博阳河以西,福银高速以东,2线所夹区域,大同陵园、宗教场所除外。
一、禁燃范围
博阳河以西,福银高速以东,2线所夹区域,大同陵园、宗教场所除外。
二、禁止燃放时间
自2018年12月1日以后,任何时段都禁止燃放。
三、违规处罚规定
公安机关是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单位或个人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公安局责令其停止燃放,收缴其烟花爆竹,并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禁止燃放对象不听劝阻,继续燃放、妨碍行政执法机关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对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的每次奖励500元。有多人同时举报同一起燃放行为的,奖励最早举报的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九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禁燃】可获九江各个区县市与城区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