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九江德安县第四小学新生入学报名指南
导语 九江德安县第四小学新生现场审核时间为2022年8月24日至8月25日,共两天,具体详见正文。
2022年德安县第四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德安县第四小学2022年秋季计划招收一年级适龄儿童450名,每班不超过45人。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指在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进入小学就读的学龄儿童。年满6周岁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可随班就读。
1.凡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2.进城(外来)务工(创业)人员随迁适龄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三、招生范围
铁路以南及渊明大道(西段)以南、公安大桥至宝塔大道红绿灯以西。
四、招生办法
招生优先顺序
1.学区内有户有房对象
以其法定监护人(父或母)的住宅房产作为依据划入相应学区;有多处房产的,以实际常住地的房产为准。
2.学区内有户无房对象
以其实际常住地为依据,如长期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的以其房产为依据,但需提供父母无房证明。
3.学区内有房随迁子女
以法定监护人房产为依据。多人同在一个户口本的房产,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上需有父母一方的名字。
4.学区内无房随迁子女
有父母一方合法用工合同及工资证明、社保卡及居住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及居住证明,以经营地址或实际常住地为依据。
5.学区内无户无房对象
以公安部门提供的居住证上的住址或租房合同为依据。
房产说明
如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无学区内住宅或住宅房产证明不全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1)学区内自有房产,但房产证被抵押,能提供房产复印件(须加盖房产管理部门印章)和房产契证的,可作为安置依据;
(2)已经在学区内购买“二手房”并实际居住,尚未取得房产证,报名时已签订交易合同且已交纳交易契税的,视为安置依据:购买“二手房”,尚未取得房产证且又未实际居住的按无房户处理;
(3)拥有学区内住宅和店面房的,以住宅作为安置依据,店面房不作为安置依据:学区内无其它房产且确实在店面内居住生活的,店面房可作为实际居住地安置;
(4)拆迁户、单位集体户(住集体宿舍)按现居住地为安置依据,但需提供拆迁证明和现居住地证明;
(5)长期租住政府廉租房或公租房的,以廉租房或公租房所在地为安置依据;
(6)已在学区内购房或建房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具备购房合同、付款发票、契税完税证明的,所购房屋作为安置依据。
五、审核报名
1.现场审核时间:2022年8月24日至8月25日,共两天
2.地点:德安县第四小学
3.审核要求:
请家长带好以下材料到学校进行审核。
(1)学区内有户有房对象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有户无房对象需提供户口本、父母无房证明、社区居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房随迁子女对象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及最近6个月的水、电费发票(1份):
(4)无房随迁子女对象需提供户口本、父母一方合法用工合同及工资证明、社保卡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无户无房对象需提供户口本(证实年龄及亲属关系)、公安部门提供的居住证或租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咨询方式
汤老师:18170235420
刘老师:1380355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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