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浔阳区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导语 为做好2023年浔阳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2、接市行政审批局委托我区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本机构审查,经现场确认和体检合格后,报九江市行政审批局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在浔阳区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2.户籍浔阳区在内的社会人员;
3.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期间,本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居民,需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且无犯罪记录。
5.驻浔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学历条件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持港澳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三)普通话
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三、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四、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第一批: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网报时间:2023年4月10日—4月21日
现场确认:2023年5月29日—6月7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体检时间:2023年5月29日—6月7日
(2)第二批:仅限于2022年5月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网报时间:2023年6月6日—6月19日
现场确认:2023年6月14日—6月20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体检时间:2023年6月14日—6月20日;
(3)接市行政审批局委托我区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和体检时间为:第一批:2023年5月29日—6月2日上午9:00-12:00、13:3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第二批:2023年6月14日—6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
1.网报对象为:申请人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温馨提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2.网上申请报名时,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申请人近期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阅读《个人承诺书》并用A4白纸打印。本人在《个人承诺书》“承诺人”栏用正楷字体签名后拍照上传;上传时应确保图片里的文字内容朝上、整体清晰。《个人承诺书》将以图片方式嵌入到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确认材料:
1、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第一批现场确认:2023年5月29日—6月7日(不含法定节假日);第二批2023年6月14日-6月20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正常节假日除外)。确认地点:浔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长虹北路5号)。
2、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社会人员提交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本区高校的应届毕业无需提供。【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申请人应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
(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港澳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学历认证书》原件。
温馨提示:认定机构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申请人可以提供“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座位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或根据自己无法比对成功的材料提交对应的原件。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五、体检
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体检地点:浔阳区人民医院。(考生自行体检无效)
六、网上认定,发放证书
对已进行网上认定通过的申请者发放教师资格证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打印,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七、注意事项
在教师资格认定期间申请人必须确保通讯畅通,如停机、换号要及时告知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浔阳区教育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咨询电话:0792-8126650 ,相关网站网址:
中国浔阳网:http://www.xunyang.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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