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第三小学报名材料

导语 户籍材料要求、优待对象详情、房产材料要求、小产权房材料要求、进城经商或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材料要求详见正文。

  一、户籍

  1.户籍在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必须提供本人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2.父母一方户籍在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须提供在招生片区父母一方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3.近年发生户籍迁移的须在2021年6月30日前迁移至现址。

  二、优待对象

  1.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凭相关证明

  2.军转干部和现役军人子女凭所在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

  3.国家综合消防救援人员须提供市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相关证明

  4.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

  5.近三年(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按照市政府统一规划拆迁的拆迁户,确因客观原因未能迁移户口的,须提供《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现居住地租房协议和适龄儿童系被征迁户子女的户籍证明

  6.本市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本市引进的高级人才须提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

  7.外地来庐投资客商(含主要股东)子女须提供市商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

  8.禁捕退捕上岸渔民子女须提供市农业农村局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

  三、房产

  (一)在同一户口簿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拥有合法常住房产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021年度3个月生活用水、用电发票原件。

  (二)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合法常住房产、公租房或廉租房入学,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三)证件要求

  1.房产证(不动产证)取得的时间必须在2021年6月30日前。

  2.非住宅用房(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均不能作为入学条件。

  3.多人持有的房权份额,其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房屋产权份额须高于51%。

  4.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因在银行按揭抵押或在办理中而无法提供的,须提供居民户口薄、商品房购房合同及2021度年3个月生活用水、用电发票原件。

  5.公租房、廉租房须提供市住建部门颁发的租赁证(房租缴纳证)。

  6.拥有多套房产居民的子女只能选择实际常住地的片区学校登记,不得重复登记。

  7.以上要求提供的居民户口、房产、合同、水电发票等资料,户主姓名必须一致。

  四、小产权房(含未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自主建房)

  须提供乡镇和行政村(社区)出具的房屋证明、居民户口簿、合同及2021年度3个月生活用水、用电发票原件。

  以上要求且居民户口、乡镇、行政村(社区)出具的房屋证明、合同、水电发票等资料,户主姓名必须一致。

  五、进城经商或务工人员子女

  进城经商人员出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提供由市场监管局出具的股东或合伙人身份证明)和租住房屋协议。

  营业执照取得时间须在2021年6月30日前,且已正常营业。

  进城务工人员须提供用工合同、用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凭证和租住房屋协议。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九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学区划片】可获九江市小学的学区划片信息、九江城区初中学区划片信息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